辽宁聚宝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骗取出口退税一案,近日再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。作为一家曾创下年出口额超4亿元的地方“明星企业”,其因卷入“骗税”风波,董事长及多名相关人员被捕入狱,案件历经六年仍未尘埃落定。如今进入重审二审阶段,被告人集体翻供“不认罪”大牛配资,庭审局面陷入拉锯。
案件回顾:明星企业跌落谷底
聚宝源公司坐落于辽宁阜新皮革园区,以皮草服装为主打产品,出口量一度位居当地首位。董事长宋明远,河北枣强人,曾被视为带动地方外贸的代表人物。然而,2019年9月,税务稽查部门提供的线索揭开了案件序幕,宋明远在老家被朝阳警方带走,北京雅宝路市场的多名收货员及公司会计也相继被捕。
检方指控,2017年至2018年间,宋明远伙同他人通过虚假报关、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手段,共计骗取国家出口退税786万元,并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840余万元。2020年,案件正式起诉,但因证据不足一度撤诉,随后又重新追加指控。
曲折审理:一审有罪 二审撤判
2023年6月,凌源市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聚宝源公司及6名被告人犯骗取出口退税罪,公司被判处罚金1000万元,宋明远获刑10年并罚款800万元,其余被告人被判处四年至六年不等的刑期。
然而同年12月,朝阳市中级法院二审认为“一审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”大牛配资,撤销判决,发回重审。案件再次回到原点。
重审一审:再判有罪 辩护人质疑程序
进入重审后,凌源市法院公开开庭,宋明远等人当庭翻供,坚称侦查阶段供述系被刑讯逼供。辩方强调,检方曾以“证据不足”撤诉,却未退回公安机关补侦,而是自行收集证据重新起诉,涉嫌程序瑕疵。
辩护律师还指出,涉税案件应符合“票据流、货物流、资金流”三流合一的认定标准,而现有证据多为口供及单证,难以支撑完整链条。
但法院最终并未采纳辩方意见,2024年11月,凌源市法院再度作出有罪判决,维持宋明远10年刑期,罚金数额略有调整。
重审二审:控辩交锋 新证据成焦点
宋明远等人不服,再次上诉。2025年7月、8月,朝阳市中级法院连续两次开庭。辩方递交多项新证据,其中包括海关查验录像,认为能证明涉案货物真实出口;同时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,质疑侦查阶段取证的合法性,并申请启动“排非”程序。
公诉人则坚持认为现有证据已足以证明犯罪事实,宋明远等人的翻供理由不足以推翻原有认定。
庭审结束后,合议庭并未当庭宣判,也未明确是否还将继续开庭,案件走向依然扑朔迷离。
作为一家曾被誉为地方经济支柱的企业,聚宝源案从“明星出口企业”到“骗税嫌疑单位”的转折,引起广泛关注。六年来,案件几度反复,涉及撤诉、重审、翻供、程序争议,甚至延伸出对刑讯逼供、证据链完整性的讨论。
如今,随着案件进入重审二审,控辩双方对证据及程序的博弈再度升级。最终结果如何,不仅关系到被告人的命运,也将对涉税案件的司法实践与社会信任度产生深远影响。
——辽宁聚宝源骗税案大牛配资,仍在等待二审的终局裁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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